摘 要: | Q1:王律师,您好!本公司对外采购了一批家用电子设备,根据《采购合同》我们与供货方就该批电子设备的型号、价格、送验货时间都做了相应的约定。但在交货时,我们发现该批电子设备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遂我司要求供货方更换,但供货方却以种种借口拖延。当自采购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超过四个月后,供货方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和质量补齐了所有的货物。可此时,据我们了解同类电子设备的市场价格已下降了20%,供货方的违约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就此,我们想请教律师如何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谢谢!求助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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