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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浅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畅通复议渠道方面的贡献
引用本文:龙爱华.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浅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畅通复议渠道方面的贡献[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08(4):59-61.
作者姓名:龙爱华
作者单位:中共伊犁州委党校,新疆,伊宁市,835000
摘    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畅通复议渠道,对行政复议机关加强了约束,为方便申请人申请复议、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条例完善了相关制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

关 键 词:畅通复议渠道  复议机关  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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