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最密切联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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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卓.浅议最密切联系原则[J].法制与社会,20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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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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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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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在美国冲突法革命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联系分析法的新的表现形式,是力图保持了法律关系本座理论的基本结构,同时又最大可能地克服僵固性和机械性努力的产物。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过度的灵活性和易被滥用等缺陷。因此需通过明确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原则指导地位,适当明确例外条款的应用范围和适用标准等方式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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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密切联系原则 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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