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的法理解释与制度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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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阳.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的法理解释与制度建构[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23(3):8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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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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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开大学法学院30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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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1YJSB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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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的规范基础是《行政处罚法》第24条的行为法依据和基层政府属地管理的组织法根据。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是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难题和经济发达镇区域综合治理的需要。从事权类型看,前者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主要集中在基层自身事务相关领域,后者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主要集中在基层新承接职能相关领域。从权力下放属性看,前者下放的行政处罚权接近于乡镇街道固有管理职权的配套权力,后者下放的行政处罚权更接近于县级政府主管部门职权的替代行使。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处罚权的配置,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分别对城市管理领域与经济发达镇采取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的权力下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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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权下放 乡镇街道 行政一体原则 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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