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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修改涉及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机制
摘 要:
10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这次审议的草案中,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增加了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为做好法律间的衔接,建议在特别程序中专节规定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
关 键 词:
强制执行效力
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特别程序
调解协议
民事纠纷
当事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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