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止起诉权滥用的内在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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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小剑.我国防止起诉权滥用的内在结构[J].法治研究,2009(3):7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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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小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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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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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诉裁量权滥用及其制约》(FX0808)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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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防止起诉权滥用是司法改革的重要问题。两大法系国家主要采取司法控权的模式,而我国则采取检察控权的模式.两者具有不同的内在结构。它与检警关系、检察机关角色定位、警察机关的职能、公诉的证据标准有重大关系。事实上,我国具有独特的公诉权制约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现有预审程序的改革建议忽视了上述方面的系统性,改革应当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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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诉权 制约 司法控权 审查起诉 检警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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