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地方立法的区县“基因”
引用本文:张双山.地方立法的区县“基因”[J].公民导刊,2007(9):41-42.
作者姓名:张双山
作者单位:《公民导刊》记者
摘    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现代法治理念,法律、法规不再是立法机关专属的“私人产品”,而是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公共产品”。立法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广纳民意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不断发展,立法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鲜明的特点。不少地方不仅实行了“开门立法”,在立法程序广泛听取社会民众的意见,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以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民众的利益和市场的需求。这就使得,区县人大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成为可能。

关 键 词:地方立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区县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党的十六大报告  基因  现代法治理念  社会民众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