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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代言 做群众贴心人
引用本文:孙希振刘鹏.为群众代言 做群众贴心人[J].山东人大工作,2006(11):33-34.
作者姓名:孙希振刘鹏
摘    要:傅延华,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自当选人大代表以来.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牢记人民的重托。秉公执法,科学鉴定,真心实意特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先后被省委、高检院等部门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等荣誉称号。

关 键 词:人民群众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民检察院  代言  优秀共产党员  副检察长  代表职责  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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