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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引用本文:盛杰民,袁祝杰.浅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J].中外法学,1997(4):62-64.
作者姓名:盛杰民  袁祝杰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盛杰民),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袁祝杰)
摘    要:<正>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 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关 键 词:保证责任  债权人  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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