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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新刑律》辨正
引用本文:曾代伟.《暂行新刑律》辨正[J].法学研究,1987(6):77-81,76.
作者姓名:曾代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学院
摘    要:《暂行新刑律》是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通行的第一部刑法典。它从1912年4月颁行到1928年3月南京国民党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刑法》(同年9月1日施行)时废止,历时十六年,是我国近代法制史上施行时间较久的一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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