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工作的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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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工.人民司法工作的好章程[J].法学研究,1979(4):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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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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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五四年,在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它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的基本原则至今仍然适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内容更加完善,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须遵循的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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