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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立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引用本文:孙亚明.关于经济立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J].法学研究,1981(4):1-8.
作者姓名:孙亚明
摘    要: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开展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的推进,我国的经济立法有了较大的发展。近三年来所颁布的近二百个经济法规,对于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项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大力加强。我国的经济立法,是社会主义经济立法。它的主要标志是: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计划指导,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保证社会生产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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