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召回制度的三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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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英凤.对食品召回制度的三点建议[J].中国减灾,2011(8):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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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英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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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品生产企业若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5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问题食品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实施的规定有所简化。同时,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甩于食品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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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 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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