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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召回制度的三点建议
引用本文:陈英凤.对食品召回制度的三点建议[J].中国减灾,2011(8):29-29.
作者姓名:陈英凤
摘    要:食品生产企业若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5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问题食品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实施的规定有所简化。同时,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甩于食品生产和销售。

关 键 词: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  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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