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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戒指 物归原主
引用本文:阴元涛.拾戒指 物归原主[J].中国保安,1997(1).
作者姓名:阴元涛
摘    要:山东省肥城市保安公司收到了济南基础工程公司送来的一面“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 1996年9月11日晚12时左右,肥城市保安公司驻中美合资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保安队员刘强,在值班巡逻时,发现院里窗台上有一枚戒指。他当即意识到,很可能是来此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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