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基于对《公司法》第153条规定的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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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越.浅析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基于对《公司法》第153条规定的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4(13):9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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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 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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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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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公司的高层领导着和管理者,董事常常享有对公司的直接控制权。出于利己本性,其滥用职权、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层出不穷。为了更好地规制这一现象,本文着眼于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重点阐述了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构成要件及现行公司法中该制度的立法缺陷等问题。最后,立足于我国公司法实践,着重分析了如何构建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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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 第三人 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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