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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消灭企业亏损更要消灭与损企业——近期我国企业破产改革走势
引用本文:狄娜.既要消灭企业亏损更要消灭与损企业——近期我国企业破产改革走势[J].瞭望,1996(40).
作者姓名:狄娜
摘    要:企业破产,一个曾经令人惊诧的字眼,在改革大潮的冲击下终于以法律的形式闯入我们的经济生活且已有8个年头。尽管人们今日对破产还仍抱有种种疑虑,但它已在建立企业劣汰机制,规范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的自然现象,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破产的出现对破产债权人、债务人乃至整个社会必然产生深刻的影响。要顺利推进破产实施,国家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以《破产法》为主体的企业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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