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视野下的邪教犯罪及其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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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彦芳,;刘仁文.法治中国视野下的邪教犯罪及其治理[J].求索,2014(11):1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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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彦芳 ;刘仁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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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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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社会稳定的刑事法治保障研究”(12620141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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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邪教是邪恶的说教,是邪恶势力形成的犯罪组织。在我国司法语境下,邪教与邪教组织是可以通用的概念,邪教犯罪是对邪教组织引起的犯罪案件的一种指称归类。邪教犯罪现象不易根除,它是信仰型犯罪,涉及人的精神状况和价值取向,是精神方面的病理现象;它是有组织犯罪,具有反社会的本质属性。当前我国邪教犯罪,具有组织形式多样、涉案地域广、主体结构复杂、侵害法益广泛等特征,应当准确划定邪教行为的犯罪圈,解决犯罪主体适格问题,并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编织一套以宪法及相关法为中心,囊括社团登记、宗教管理、出版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税收等民商、经济法律法规在内的严密法网,将邪教犯罪消除于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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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邪教犯罪 信仰型犯罪 反社会性 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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