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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
作者单位: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 山东临沂276005
摘    要: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从比较法与实证法的角度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深入分析,提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性质为被监护人自己责任与监护人补充责任的结合。并提出单位监护人也应在其赔偿能力范围内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关 键 词:监护人  补充责任  单位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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