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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周明利,林友江.论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J].法制与社会,2013(2):133-134.
作者姓名:周明利  林友江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
2.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法院
摘    要:股东抽逃出资是股东瑕疵出资的一种。实务当中,经常发生股东在公司发起时出资而在成立后又将出资撤回的情况,这不仅有违公司设立的初衷,而且会损害其他出资人以及债权人的利益。本文由一个实务中的案例,引出股东抽逃出资的概念、性质,指出了股东抽逃出资与相关概念的界分,并着重分析了抽逃出资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以及返还出资的诉讼时效,最后给出了案例的处理意见。

关 键 词:抽逃出资  债权人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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