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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对“德礼”与“刑政”关系的发展——兼论朱熹“严刑”思想的人性论基础
引用本文:郭,文.论朱熹对“德礼”与“刑政”关系的发展——兼论朱熹“严刑”思想的人性论基础[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8,40(2):56.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上饶师范学院 朱子学研究所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年招标课题“宋明理学家礼法规范思想研究”(JD14123)的研究成果。
摘    要:在处理以及调整德礼与刑政的关系问题上,朱熹以其理学的立场和进路,具体地研判德礼与刑政的关系,并抉择一条适合当时社会环境与礼法现实的规范之路。朱熹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分析的人性说为理论出发点,以道德理性论证“德礼”教化的有限意义以及“刑政”的积极作用。而朱熹对“刑政”的重视主要体现在其对“严刑”的必要性意义予以特别的关注,并试图通过批判当时社会上以及司法领域盛行的“恤刑”理念来体现这一主张。

关 键 词:朱熹  德礼  刑政  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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