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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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爱华.关于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思考[J].中国妇运,2008(10):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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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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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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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党对包括妇联在内的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也给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创造了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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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妇联组织 公共服务 社会管理 妇女儿童事业 人民团体 合法权益 社会转型 共青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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