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环岛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    要: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环岛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榕政地征200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上报的仓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6.2767公顷土地(其中耕地0.4646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仓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同意将仓山区农用地24.5916公顷(其中耕地12.20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关 键 词:福建省  仓山区  公顷  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福州市  居民点  市人民政府  农用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