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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公私合营企业合作社等征用土地批准权限问题给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摘    要:你省民政府10月8日(56)民政字第1564号向内务部的报告悉。公私合营企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企业征用土地的批准仅限问题,同意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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