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助力土地“失而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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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媛媛.人民调解助力土地“失而复得”[J].人民调解,2018(12):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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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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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纠纷背景1998年,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A村村民赵某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里136亩土地,期限30年。因前几年种植粮食不挣钱,加上承包的土地靠近B村,灌溉用水不方便,赵某便放弃了种植土地。村委会为了不让土地荒芜.将土地再次发包给了B村村民张某,双方没有履行任何承包土地手续,张某已种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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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承包合同 人民调解 北京市平谷区 1998年 灌溉用水 承包土地 村委会 马坊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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