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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 肃清“法轮功”流毒
引用本文:高耀洁.采取有效措施 肃清“法轮功”流毒[J].中州统战,2001(2).
作者姓名:高耀洁
摘    要:农历除夕, 7名“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妖言蛊惑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其中 1人死亡、 4人严重烧伤。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也充分说明了我们与“法轮功”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为此,我建议: 一、充分认识“法轮功”邪教的危害性。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法轮功”是典型的邪教,李洪志一伙叫嚣“升天圆满”、“忍无可忍”,毒害控制受蒙骗群众,罪恶累累。对极少数继续串连、策划、闹事的顽固分子,我们要依法坚决打击;对受蒙骗的群众,我们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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