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间接侵权制度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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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克盾.浅论中国间接侵权制度的设置[J].法制与社会,2011(17):39+66-3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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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克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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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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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间接侵权制度可以作为一种学术理论出现,便于解释现有的新问题,但是作为扎根于美国的特殊法律制度,及我国国情的差异,不能成为一项独立的制度。在实践中,共同侵权制度可以较好地囊括间接侵权的相关内容,应当在现有基础上,从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出发,秉承合理原则,以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为导向,吸取对专利的间接侵权制度中有益部分对共同侵权制度进行优化或者制定相应司法解释来实行特殊处理。然而,我国现阶段在知识产权制度下专门设立间接侵权制度还不成熟,而应坚持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从社会利益出发,妥善解决相关的诉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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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间接侵权制度 中国国情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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