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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理性与司法权威
引用本文:王国龙.裁判理性与司法权威[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4):69-78.
作者姓名:王国龙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度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能动司法时代的法律方法论问题研究”(项目号:11YJC820114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项目号:11&ZD081)之子项目“现代公法的变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纠纷解决是法院所承担的核心社会职能。在纠纷解决当中,裁判理性是司法裁判理性化得以展开的基础和内在动力,需要在权衡各种复杂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展开。同时,裁判理性的展开总是面临着审判裁量的二维权衡和反思,并集中在“落实规则治理和审判裁量”之间的调适状态中。在裁判理性的具体展开中,审判裁量的二维权衡关涉裁量正义的最终实现。人类理性化的发展是不可抑制的,而司法的技术权威是司法权威建构的重要来源。

关 键 词:裁判理性  审判裁量  裁量正义  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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