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与行政机关任职回避的范围需进一步明确 |
| |
引用本文: | 尚娟.人大常委会与行政机关任职回避的范围需进一步明确[J].法治与社会,2022(3). |
| |
作者姓名: | 尚娟 |
| |
摘 要: | 笔者认为,政府工作部门长期借调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宜同时担任人大常委会的职务.而且,法律或相关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与人大常委会任职回避的范围需进一步明确.
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因为地方国家行政机...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