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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对“浮岛丸”事件的不当判决
引用本文:严海玉.日本法院对“浮岛丸”事件的不当判决[J].东北亚研究,2008(3):71-76.
作者姓名:严海玉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二战刚刚结束后不久,日本海军运输舰“浮岛丸”号在运送数千名朝鲜劳工回国途中发生爆炸,造成了524人死亡的神秘案件。1992年,居住在韩国的幸存劳工及死难者家属在日本提起诉讼。诉讼在第一审阶段胜诉,第二、三审阶段日本高等法院并口最高法院则完全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日本法院对“浮岛丸”事件诉讼的判决不能成立,“浮岛九”事件的赔偿责任是日本应尽的法律义务,应向国际社会公开“浮岛丸”事件的真相以及日本政府对“浮岛丸”诉讼的不当判决。

关 键 词:日本海军  最高法院  事件  判决  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高等法院  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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