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黑刑事立法与境外反有组织犯罪立法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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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祖毅,张文军.我国反黑刑事立法与境外反有组织犯罪立法比较[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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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祖毅 张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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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黄祖毅),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张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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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现阶段,明显的、典型的象意大利黑手党、香港三合会、台湾竹联帮、日本暴力团或我国解放前青红帮那样具有雄厚实力、组织严密的庞大黑社会组织还没有出现,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确实出现,在我国沿海地区及部分大中城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活动也日趋严重。打击黑社会犯罪已成为司法机关面临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次在刑法中对黑社会性质犯罪作出了规定,具体体现为刑法第294条,开创了我国反黑立法的先河。本文拟就我国反黑刑事立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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