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新误区及其析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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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琪.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新误区及其析正[J].法制与社会,2012(22):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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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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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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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是个不争的事实,在对我国法学教育反思的过程中,有关就业难的实质、实践性教学的定位、实践性教学的方法等问题又产生了一些新的误区.大学教育应当定位为通识教育+基础职业教育,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性教学可行的选择是借用社会力量,一方面通过人员交流解决实践性教学教师问题,另一方面改进实习制度解决实践性教学的资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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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实践性教学 反思 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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