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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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娟,赵蕾.国际保理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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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娟 赵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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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专业 湖北武汉430064,国际经济法专业 湖北武汉43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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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是国际保理业务的核心,现在对于国际保理的研究,特别是应收账款转让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本文着重对未来应收账款债权的界定和其转让的效力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效力应采取折衷说,即既需要宽容对待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效力,又非无条件地全部承认,而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确认这种债权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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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保理 未来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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