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损害补偿制度的价值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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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士昙.我国刑事损害补偿制度的价值追问[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5(1):9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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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士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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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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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际人权运动的影响下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确立了刑事损害补偿制度 ,联合国于 1985年 11月 2 9日通过的《公正对待因犯罪和滥用权力而受害的被害人的基本原则宣言》中也规定了由国家补偿被害人的原则。我国作为世界人权保障运动的积极拥护者 ,无论是从犯罪被害人利益出发 ,还是从维护国家法制的有效实施着眼 ,抑或是从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大局考量 ,都应该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被害人补偿制度提到议事日程 ,这对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寻求一种被害人利益、被告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三者之间的和谐共存状态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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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被害人 刑事损害补偿 价值 |
文章编号: | 1672-6359(2005)01-009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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