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弊端及完善对策 |
| |
引用本文: | 高小雅.现有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弊端及完善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4(16):244-245. |
| |
作者姓名: | 高小雅 |
| |
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研究生会组织部; |
| |
摘 要: | 贪污受贿罪是社会上最为常见的一种职务犯罪,一直以来都是各国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有许多部分直接或者间接的涉及到反腐廉政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指示精神,从2013年到2014年的一年多里,共查处18.2万名官员,其中有19名省部级高官,31名国企高官,反腐力度非常之大。但是在严厉的打击处罚的同时,也应看到受贿定罪量刑存在的问题。
|
关 键 词: | 贪污受贿 量刑标准 弊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