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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与就业歧视
引用本文:李庶民.选择权与就业歧视[J].法律与生活,2013(2):1-1.
作者姓名:李庶民
作者单位:《金融时报》编辑部
摘    要:岁末年初,又到大学生求职季。一名女大学生扮成花木兰模样站在人才市场门前,以此呼吁消除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就业歧视形式繁多,除性别外,还有年龄、学历、身高等。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因此,就业歧视有违法之嫌。但企业和求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是一种双向自由选择。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有的大学生就业只愿意进国企,算不算所有制歧视?有的大学生找工作只去"北上广",算不算地域歧视?更多大学生只想当白领,不愿当蓝领,算不算职业歧视?似乎歧视无所不在。

关 键 词:就业歧视  大学生就业  选择权  女大学生  性别歧视  人才市场  就业市场  职业歧视  所有制歧视  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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