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合格投保者 |
| |
引用本文: | 黎晖.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合格投保者[J].法学评论,1990(1). |
| |
作者姓名: | 黎晖 |
| |
摘 要: |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1](以下简称机构)有关合格投保者的规定,使机构具有了资本输出国国内投资担保机构所无法具备的优点,这是多边投资方案中最有吸引力的地方。本文拟围绕合格投保者的类型、国籍和性质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机构。一、投保者的类型机构合格的投保者限于自然人和法人。一个实体或组织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成为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例如,法国的法律对于任何民事或商业性质的合伙,都赋予独立的法律人格,而英国,美国和瑞士则不认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