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农民脱贫致富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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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廷琛.莘县农民脱贫致富录[J].春秋,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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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廷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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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协原聊城地区工委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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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组织上确定我到全区有名的“穷大县”——莘县任县委书记。从1978年11月到1984年春任职五年多的时间,带领县委一班人,集中抓了比较有成效的三件大事:一是拨乱反正,平反了冤假错案;二是解放思想,放胆推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三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了棉花生产。这三件大事,不仅初步改善了莘县的贫困状况,而且对莘县后来的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实际上是清除“左”的影响,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政策放宽和思想解放是农村生产力挣脱束缚的前提,也是农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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