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大及其后的中央机关(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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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健英.中共六大及其后的中央机关(二)[J].上海党史与党建,2004(9):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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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健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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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后勤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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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中共中央秘书处:(秘密机关设于上海云南路447号“福兴字号”楼上,即熊瑾汀与朱端绶夫妻的住处。)中共中央秘书长先后周恩来兼(1928年7月20日起)、李立三(1928年10月起)、邓小平、余泽鸿(1929年8月27日起)。下设:(1)文书科:科长李宇超。下设有收发处,药水处,缮写油印处,文件阅读处负责人张纪恩,文件保管处。(2)翻译科:科长刘国章(刘少文)。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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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六次代表大会 中共中央秘书处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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