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挪用公款犯罪中“挪后款补前款”证据固定的一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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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修钢.对挪用公款犯罪中“挪后款补前款”证据固定的一点思考[J].法制博览,2013(7):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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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修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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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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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随着十八大精神的深入贯彻执行,如何更有效打击职务犯罪,是摆在每一位自侦干警面前的现实难题。在挪用公款犯罪中,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采取"挪后款补前款"的手段挪用单位资金,而看似简单的一个犯罪手段,却给侦查人员固定证据、追究嫌疑人责任带来了挑战。本文将侦查过程中固定挪用公款犯罪中"挪后款补前款"证据的一点思考提出,恳请专家及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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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挪用公款罪 挪后款补前款 证据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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