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胚胎的权利归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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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晓霞.冷冻胚胎的权利归属问题[J].法律与生活,2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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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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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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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胚胎移植技术为不孕不育患者带来了福音.同时,由于立法规范的缺位与模糊,引发了大量的法律问题.
一、胚胎的法律属性
从医学角度上讲,精子和卵子受精后第3~8周称为胚胎,从第9周起称为胎儿.
对于胚胎的法律属性问题,学界主要有如下三种学说:一是“客体说”,认为冷冻胚胎具有物的属性,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二是“主体说”,认为脱离人体的器官和组织的法律属性非为物,这些器官和组织从属于人的身体,因而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三是“折中说”,认为体外受精胚胎等脱离人体的器官和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物,而是介于主体和客体之间存在的折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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