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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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炳瑛.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J].唯实,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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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炳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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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主任、经济学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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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两个问题:提高自觉性;掌握操作性。 本文第一部分否定把公有制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看法,认为商品经济的序幕不是由私有制拉开的,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不能归结为私有制。为此,本文精辟阐明了马克思关于决定商品经济存在的两个因素:“社会分工”和“私人劳动”。私人劳动决不等于私有制,而应在更深层次上还原为“个别劳动”。只要个别劳动不能成为直接社会劳动,商品经济就必将存在,这就是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 本文第二部分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实践操作中,既要把握其一般性,又要把握其特殊性。本文从作为交换经济、价值经济、市场经济和竞争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等5个角度分析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所具有的商品经济的一般性;又从所有制基础、劳动者地位、生产目的、运行总体、历史作用等5个方面分析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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