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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韦炳旺,蓝泽平.声明[J].法制与经济,2008(9):85-85.
作者姓名:韦炳旺  蓝泽平
摘    要: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叫韦代清的男子,因有违法行为多次受到派出所的处罚,便对派出所民警心怀不满,而持刀将民警砍伤。2008年3月25日,韦代清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关 键 词:民警  刑律  故意杀人罪  违法行为  有期徒刑  派出所  自治县  仫佬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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