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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韦炳旺,蓝泽平.声明[J].法制与经济,2008(9):85-85.
作者姓名:
韦炳旺
蓝泽平
摘 要: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叫韦代清的男子,因有违法行为多次受到派出所的处罚,便对派出所民警心怀不满,而持刀将民警砍伤。2008年3月25日,韦代清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关 键 词:
民警
刑律
故意杀人罪
违法行为
有期徒刑
派出所
自治县
仫佬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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