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际私法中权利质权设立地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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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汉韬.论我国国际私法中权利质权设立地的认定[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13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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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汉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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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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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质权,适用权利质权设立地法,是《法律适用法》中的最新规定,但是学界对权利质权设立地现有的解释仍存在着一定争议。目前质权设立地认定的最大障碍在于:识别权利质权时严格的按法院地法识别导致的适用法律的偏差,以及忽视了权利质权设立这一概念在冲突法与实体法上的区别导致的可能的逻辑循环。为了准确认定权利质权设立地这一概念,必须从比较法的层面对法院地法作广义理解,并且准确区分权利质权的设立在冲突法中的特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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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质权 质权的设立 识别 冲突法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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