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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引用本文:林彰善,李奇明.应当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J].中国残疾人,2004(4).
作者姓名:林彰善  李奇明
作者单位:湖南省残联 (林彰善),湖南省残联(李奇明)
摘    要:目前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的方面呈拉大的趋势;大部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根据调查统计,湖南省300万残疾人中,就有90多万能够康复的残疾人得不到康复和训练,有30多万残疾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而无法得到;约有30%的残疾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残疾人的生活靠家庭和亲属供养的占60%以上,全省未脱贫人口中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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