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权的行政权定位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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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然.刑事执行权的行政权定位及其影响[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3):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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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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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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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执行权在授予刑事执行机关行刑权力的同时,也提供了刑事执行存在的合法性。在刑事执行权的权力属性问题上,存在着司法权说、刑事行政权说和司法权、行政权统一说等不同见解。尽管行刑权与量刑权同属于刑罚权的范畴,但性质截然不同。行刑权的主体应当是行政机关,其执行的内容不具有司法权属性。将行刑权定位为行政权,不仅有利于明确行刑机关的职能,推进刑事执行主体的变革,而且有利于规范行刑机关的行刑,保障刑事执行的有序有效以及罪犯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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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执行权 行政权 司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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