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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制度的理性改进
引用本文:陈爱武,张兴泉.涉诉信访制度的理性改进[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3):11-16.
作者姓名:陈爱武  张兴泉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基金项目:西北政法大学横向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信访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涉诉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救济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在实践中出现了异化倾向,引发诸多问题,如冲击司法解决纠纷的终局性,影响司法权威,妨碍社会和谐稳定。这些问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为此,必须通过改革,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包括建立"诉"、"访"分离机制,改革与优化涉诉信访机构,构建涉诉信访的听证制度、终结机制、事后疏导机制、恶意信访惩戒机制等系列机制。涉诉信访改革还需要采取一些配套措施,包括推动诉讼程序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发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比较优势,实现诉讼案件的有序分流;培养法治意识,形成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等。

关 键 词:涉诉信访  信访  司法公信力  诉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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