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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道主义的历史进步——晚清司法改革的价值变向
作者姓名:公丕祥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作为对外部挑战与内部情势的司法回应,晚清修律和司法改革运动首先意味着司法理念与司法原则的历史性转变,进而标志着一种区别于传统司法文明价值系统的近代型司法文明价值系统的应运而生,展示了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司法文明进步成长的历史图景。这场司法变革运动的启动性举措,乃是删除最重之法,推行恤刑庶狱,彰显了司法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从而为编订《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奠定了重要基础,在近代中国法律与司法发展进程中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 键 词:晚清司法改革  司法人道主义  删除重法  恤刑庶狱  编订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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