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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公共行政体系的建构:目标、原则与社会基础
引用本文:仇叶.论基层公共行政体系的建构:目标、原则与社会基础[J].求实,2023(2):40-54+110.
作者姓名:仇叶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摘    要:公共行政理论需要服务于中国的行政化改革实践。当前,村级治理的行政化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兴起,这一改革以完善基层治理体制、塑造村级组织服务者角色为目标,并伴随大量公共资源的输入,具有在基层建构公共行政的基本性质。“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基本特征,目标、权力、组织则构成了公共行政体系运行的基本要素。公共行政以公共利益的提升为根本目标,在基层则表现为满足农民的治理服务需求,并通过行政权力与基层组织的常规运转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推进国家权力公共性与治理能力的提升。维持目标系统与权力系统的权责均衡、与组织系统的机制匹配,是保证行政公共性与有效性的基本前提。这既要求国家具有服务乡村的政治理念,又依赖特定的社会基础条件,为公共行政体系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与社会结构支持。乡村社会具有区域差异的典型特征,这就决定了不能盲目进行全国性的基层公共行政体系建设,而是需要审慎考虑特定乡村的社会基础条件。

关 键 词:基层治理  村级治理  公共行政  公共性  社会基础  公共服务  权责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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