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法律援助制度初探——以北平律师公会为中心 |
| |
引用本文: | 刘永奇.民国法律援助制度初探——以北平律师公会为中心[J].法制与社会,2010(5):18-19. |
| |
作者姓名: | 刘永奇 |
| |
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 |
摘 要: | 公设辩护人制度和平民法律扶助制度是民国时期法律援助的两种基本形式。北平律师公会积极推动公设辩护人制度实施,并制定了平民法律扶助实施细则,对平民法律援助的范围、提供模式、资金管理、受援助人的资格条件等方面做了详尽规定,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对平民的各种法律服务。在此,本文以北平律师公会为中心,就民国法律援助制度作了简要婚分析和探讨。
|
关 键 词: | 民国 法律援助 北平律师公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