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商标法制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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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关生.试论我国商标法制的特点[J].法学杂志,19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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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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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是使用在商品上的一种区别不同生产者和不同商品质量的专用标记。商标注册管理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属于法制范畴。在不同社会里,由于社会经济基础不同,因而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法律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了三个商标法规,一九五○年政务院公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一九六三年国条院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一九八二年经五届人大常委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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